其實最終我們要回歸來看看自己跟上帝的關係,

 

還有能不能經歷上帝(包括承受上帝給我們無盡的考驗還願意不願意跟著祂)。

 

我身為受洗六年的基督徒,

 

對於基督徒這個名稱也覺得很束縛。

 

上帝不是信仰而已,祂是我們存在的理由。

 

沒有祂就沒有人創造我們。

 

聖經我是會看,但是不會當成絕對權威(任何書都一樣,都是人寫的會有偏頗)。

 

看聖經是為了更了解上帝而已,不是拿來要求別人。

 

說穿了,上帝也不是揀選所有人最後可以進天國,這是很明顯的。

 

因為人都有自我意識,有些人到最後撐不下去,或是又決定回到比較easy的生活,就離開了。

 

但是,救贖就擺在那裡。我們每個人都有同樣的機會去遇見祂,邀請祂到生命來。

 

對我來說,基督是我了解生命從哪來,跟生命源頭連結。

 

我也可以不看聖經,但是每次看完都睡的異常的好。

 

我知道的事實就是人都有靈魂,我想好好跟著上帝,最後去天國而已。

 

其實不信的人也沒有關係,可是會很可惜,

 

因為認識上帝可以看到生命最真也最殘酷但是美麗的一面,

 

你會知道上帝是多麼的細膩與奇妙,

 

有多大的力量,有多愛我們這些口裡不承認卻憑白享受祂給我們的地球的人!

 

最後你們也有會去的地方,可能就不是天國而已。

 

只要不作壞事,都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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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小基督徒酥喵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