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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想我們愛的究竟是上帝還是上帝的神蹟?
如果上帝在我們短暫的一生都不醫治我們,
讓我們經歷無數的苦難,我們還會愛祂嗎?
很多教會都強調上帝的醫治,神蹟,這樣真的好嗎?
教會應該是我們"裸識"神的地方,
也就是單純認識神的大能,
而不是光看神到底能變出多少恩典,
趕多少鬼,或是解決我們的疑難雜症。
那這樣神跟偶像不同在哪裡?
如果我們只是ㄧ昧要求神為我們做些甚麼。
裸識神非常重要。
神就是創造天地的神,不同於人。
神愛我們,給我們生命,
也會帶我們走完這一生。
我只要知道這兩點就好,
我不需要強求上帝在我生命裡展現多少的奇蹟,
因為我的存在就是奇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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